陕西双博中医肝肾病医院关于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通知
来源:陕西双博中医肝肾病医院 发布时间:2021-09-23
为切实落实做好本院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防止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现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如下:
一、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张剑南 电话:177 8225 5551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人:张剑南 电话:177 8225 5551
二、工作职责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消防安全责任人是本院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院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2.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和规定,指导各部门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有关指示、规定和要求。
3.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审查消防安全制度、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拟制,并结合本院实际,组织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4.经常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并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5.每月听取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检查各部门对规章制度的具体落实情况。
3.拟定本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院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院内的所有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在院内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定期汇报院内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特此通知
陕西双博中医肝肾病医院
2021年9月23日